来电人:李先生
来电内容:反映朝阳百货公司与商户发生纠纷,未处理
经调查:由于朝阳百货业主向商户收缴摊位个人照明电费,引发了群体商户堵住大门要求商场减免租费的矛盾纠纷。目前,经市人民政府、市旅游和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协调,朝阳百货已停止向商户征收个人照明电费,向商户退还了用以顶替电费的商品,并当面向商户道歉。同时,要求商场立即成立工作组,积极主动地与商户广泛沟通,努力达成共识,及时向上层领导汇报情况,尽快提出商户要求减免租费的方案。经答复来电人李先生,来电人表示满意。
市旅游和商务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