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姬小龙
来电内容:反映因读书将户口转往外地,现要求转回,但常乐镇派出所不予开具证明
经调查:2004年姬小龙因上学将户口迁至陕西省西安市,2007年毕业后,学校将户口等派遣到山东省,因工作不稳定,一直没有办理入户手续。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姬小龙要入回原籍,必须回陕西省西安市重新派遣或入到山东重新办理迁移手续。经解释相关规定后,姬小龙于2010年1月13日将户口办理在原籍。来电人姬小龙表示满意。
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