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09年度自治区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揭晓,中卫市以优异的成绩荣获自治区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成为全区5个地级市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在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高级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区直各部门(单位)以及5个地级市市级机关全面开展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经过全面考核,全区有154个单位获优秀等次,4个单位被一票否决。在优秀等次中,35个单位获一等奖。
2009年以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始终坚持把效能建设放在全市工作大局的高度来谋划,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民心工程来落实。以提高执行力为突破口,着力增强执政意识、发展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定信心、顽强拼搏、攻坚克难、高效工作,党政齐抓共管,健全效能建设制度。实行“五定”工作法,建立督察督办机制,实行“一站限时”服务,推行绩效考核,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5.74亿元,增长13.8%;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3.1亿元,增长4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104.5亿元,增长2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10元,增长9.2%;农民人均纯收入3853元,增长11.5%。
同时,2009年,在全区政风行风(即关注民生、行政审批收费、政务公开、科学民主决策、责任追究、会风文风、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评议中,我市获得综合得分最高分97.5分。政府偿贷基金制度、司法“三调联动”机制、农村养老补贴、大病医疗救助等5项创新工作被自治区党委、政府作为首创经验在全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