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声环境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对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调整优化,拟定了《中卫市沙坡头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报批稿)》。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和《中卫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卫市沙坡头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报批稿)》举行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2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市生态环境局4楼会议室(沙坡头区新区丽景街6号)举行。
二、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确定参加人员20人,其中:
(一)邀请市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各1人(共7人),由上述单位推荐确定。
(二)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共13人,其中人大代表2人、企业代表4人,居民代表7人。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确定参加人员。凡本市辖区内年满18周岁公民均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公民持个人身份证件,到市生态环境局420室现场填写《听证报名表》。
2.网上报名。申请人从zwsdqk@163.com邮箱(密码:dqk7630016)下载《听证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发至上述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被确定为参加听证的人员,将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2月20日前以电话的方式告知。
(二)听证相关资料已发至zwsdqk@163.com邮箱(密码:dqk7630016),拟报名参加听证的人员可提前下载阅知。
(三)报名参加听证的人员超过或少于确定的名额,将由市生态环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听证的人员。
(四)公民可列席旁听听证会。旁听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登记后方可进入会场列席旁听。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媛 联系电话:7630015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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