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卫市公安局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相关规定,李云杰等133人(详见附件)经体能测评、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及政审、体检合格,符合聘用条件,拟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4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采取来信来电方式向中卫市公安局举报。若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聘用资格。
来信请寄:中卫市公安局政治部
举报电话:0955-7067530、7067500
中卫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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