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总河长2023年第一次会议召开
6月5日,市委书记、总河长张利主持召开中卫市总河长2023年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河湖管理工作会议、2023年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自治区总河长第七次会议精神,通报2022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听取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总河长述职,审议《中卫市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等文件。市长、副总河长马洪海,市政协主席杨文生出席。
会议指出,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制度创新。去年以来,全市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及各级河湖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河湖治理的政治责任,守水有责、管水担责、护水尽责,持续建设人民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
会议强调,要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持续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要加强水污染源头防治,深入开展黄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重要湖泊、重要排水沟排污口常态化排查,强化农村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入黄排水沟水质稳定达标,让中卫河湖长治久清。要加快水生态治理修复,扎实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加快实施河道整治及堤防加固工程,确保黄河安澜健康美丽。要全面抓好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会议要求,各级河湖长要带头大兴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跟进协调解决;各县(区)要担负起河湖治理保护的属地管理责任,逐河逐段压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级河长办要建立健全“河湖长+部门”协作机制,深化“1+N”督导机制,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监督机制,推动形成全域全程全民治水兴水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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