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中卫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卫党办发〔2020〕32号)的要求,由市水务局牵头,对中卫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第二项问题进行整改,反馈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现对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卫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第二项整改问题
关于“黄河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拖拉、缓慢,2017年6月5日,中卫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于当年6月底前完成对黄河沙坡头区段河道内8家鱼池依法依规进行清理,但直至2019年5月才清理整治到位。黄委会“清河行动”反馈的部分点位整治时限一拖再拖。最终确定时限为2019年11月20日,截至督察时,金岸桃园景区沙坡头村以西8栋红顶瓦房、拓跋寨旅游项目、桃花岛项目黄河宫东侧欢乐岛33处游乐设施尚未拆除”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宁夏沙坡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扛起生态文明政治责任,算好政治账、生态账、经济账。
(二)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及中卫市《关于推动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控源截污和生态修复相结合,加强黄河流域中卫过境段河、湖、渠、沟道综合治理,确保水质达标。
(三)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依规做好金岸桃园景区沙坡头村以西8栋红顶瓦房、桃花岛项目违建问题拆除工作。同时,加大黄河宫东侧欢乐岛33处游乐设施和拓跋寨旅游等已完成整治点位的监管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三、整改完成情况
市、县(区)党委、政府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生态立区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清河”专项行动,2017年,对黄河中卫段河道内砂石厂、鱼池、小微企业集中进行清理整治。2019年,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及中卫市《关于推动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对水利部、黄委会反馈的河湖疑似“四乱”问题现场逐一甄别核查,市人民政府召开2次专题会议明确了河湖各违建项目设施清理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要求。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河长办报送了《关于水利部反馈中卫市黄河“四乱”问题调查核实及清理整改情况的函》。市河长办向违建设施清理整治责任主体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宁夏沙坡头旅游产业集团、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下发了督办通知;市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条款对黄河宫欢乐岛经营业主下发了《关于限期拆除黄河沙坡头区段违章建筑的通知》。清理整治各责任主体部门(单位)成立整治工作小组,推进违建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市河长办建立问题台账,勤督严查。黄河宫欢乐岛33处违建游乐、餐饮设施于2019年11月中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拓跋寨旅游项目于2019年12月完成清理整治;桃花岛违建设施于2020年3月中旬完成清理整治;金岸桃园景区8栋红顶瓦房于2020年7月5日完成清理整治。
四、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自治区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市河长办于2020年7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全市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核查验收工作,对金岸桃园景区内违建设施、拓跋寨旅游项目违建设施、桃花岛违建设施、黄河宫欢乐岛违建设施予以验收销号。
五、整改成效
通过河湖“四乱”清理整治,疏通了河道,恢复了生态,使黄河内的“四乱”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提升了全社会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意识,确保黄河中卫段长久安澜。
特此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水务局反应。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955-7067207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文萃南路129号
中卫市水务局
2020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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