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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25项整改任务验收情况公示

2020-11-19 来源: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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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卫市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小组的要求,现对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第25号任务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第25号任务:

关于“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缺失。督察发现,在中卫工业园区大漠药业北侧、宁钢集团附近加油站旁等空地有倾倒工业固废和建筑垃圾的现象”的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整改措施:

(一)由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对中卫工业园区大漠药业北侧、宁钢集团附近加油站旁等空地倾倒工业固废和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整治,并恢复原状。

(二)举一反三,加强对工业园区未开发利用土地的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随意堆存固废及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整改结果:

(一)中卫工业园区大漠药业北侧、宁钢集团附近加油站旁等空地倾倒工业固废和建筑垃圾已完成清理整治,并恢复原状;

(二)开展了园区非法倾倒处污染物专项排查,成立专项排查组,并聘请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园区50平方公里公共区域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共计排查发现问题21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验收情况:

已全面落实整改方案中的各项整改措施,依托已经建成的园区主干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对园区公共区域无序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偷拉沙土,盗采土石,私拉乱建、违规建设生产等问题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经组织现场验收,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955-7068888    

联系地址:宁夏中卫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二楼经济发展局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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