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中卫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大力实施“脱贫富民战略”,确保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一季度,中卫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实现了开门红,达到两位数,突破了近三年一季度农村居民收入增幅低于两位数的局面。
一、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在全区排位情况
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中卫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88.7元,同比增加255.5元,增长10.5%。从增速来看,较上年同期加快2.0个百分点,在五市中居第二,仅次于固原市,位次较上年前进一位。从收入水平来看,中卫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五市中居第4位,仅高于固原市,收入水平比全区低133.3元。
二、所辖县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从中卫市所辖一区两县来看,一季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和增幅差距均较大。其中,沙坡头区和中宁县人均收入水平均超过3000元,而海原县还处在较低水平,人均收入水平不足2000元。从增速来看,海原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较快,达到12.3%,在全区22个县、区中排第2位,仅次于盐池县,而沙坡头区和中宁县分别为9.1%和9.0%。
三、影响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有利因素
(一)政策性因素拉动。一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增加,并在一季度补发2017年绩效考评奖,乡村教师和乡镇干部工资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转移性收入增长。中卫市加紧实施各项惠农政策,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医保、离退休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各种发放标准不断提高,直接带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三是精准扶贫政策助力农民增收。政府对农村的各种产业扶持政策、对农民的危房改造、各种生产生活补贴等力度继续加大,此外,社会救助和补助的大幅提高也推动农民转移性收入高速增长。
(二)务工环境持续改善。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中卫市城市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开工项目增多,为农村居民就近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就业岗位增加,工资水平提高。
(三)部分农业产品价格走势良好。一是玉米价格走高,农户伺机出售量增多。二是马铃薯、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价格稳定,农户出售收入增加。三是设施农产品,包括蔬菜、瓜果等部分品种价格较高,带动农民增收。
(四)牧业产品价格稳中有增。一季度,纵观整体牧业形势,保持良好运行态势,除生猪外,鸡蛋、菜羊出售价格均有所上涨,肉牛价格平稳,农民来自牧业方面的收入稳中有增。
(五)非农产业经营状况良好。一季度正值春节期间,居民消费频繁,二、三产业经营效益良好,居民来自非农产业净收入稳步提高,主要表现为批零贸易、交通运输、住宿餐饮以及各类服务业经营效益较好。
四、影响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利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增速减缓。由于环保整治,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停工停产的较多,导致一季度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速减缓。
(二)牧业产品价格波动较大。主要畜牧业产品生猪,受近两年养殖效益提升,存栏量增加,导致收购价格有较大幅度下降。
(三)转移性支出增速较快。一季度是居民缴纳各类社保的高峰期,各类社保支出增幅远远大于转移性收入增幅,导致居民来自转移净收入增长乏力。
(四)财产性收入入不敷出。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改善,消费观念超前,在城市购买住房、买车等消费增大,支出的房贷利息及其他生活消费利息增多,导致财产性收入收不抵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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