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帮扶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我市坚持帮扶工作不松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继续选派9100余名帮扶责任人及764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坚决做到脱贫不稳定不脱钩、风险不消除不撤换,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全市社会帮扶工作有序开展。
上半年,全市各帮扶部门(单位)及企业为我市农村地区投入自筹或协调各类资金物品折合4928.29万元,切实帮助脱贫地区解决一些发展中的短板弱项。一是深化干部帮扶常态化机制。各部门(单位)都能落实“帮扶脱贫户每季度入户不少于1次,帮扶监测对象每月入户不少于1次”的工作要求,组织帮扶责任人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掌握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和发展愿望,帮助农户制定帮扶计划和发展规划。二是全力推动定点帮扶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定点帮扶投入力度,结合帮扶村实际发展需要和长期稳定发展方向,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发展、开展慰问活动等方面投入帮扶资金781.17万元,切实帮助脱贫地区突破发展瓶颈。三是充分发挥驻村帮扶骨干作用。全市共向262个村(社区)选派驻村干部764名,各派出部门(单位)为驻村工作队所在村投入资金778.7万元,主要负责同志能够定期到村指导工作,支持驻村帮扶工作,听取驻村干部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驻村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深入挖掘政企合作新路径。我市积极引导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不断探索政企合作的新途径和新模式,为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增添不竭动力。各结对企业及爱心企业为我市农村地区投入帮扶资金3368.42万元,特别是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2890万元帮助海原县建设五丰肉牛项目和电力新能源项目,投入46.4万元资助海原县232名困难大学生,完成消费帮扶3208万元,大力支持海原县各项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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