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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乡村振兴 法律援助在行动

2022-11-15 来源:中卫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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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卫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沙坡头区宣和镇福堂村王某等29名村民,他们反映村委会将其承包地集中统一流转,并签订了合同,约定每年每亩土地流转费750元,流转期限11年,每年1月15日前兑付,双方还约定了违约金。2021年,村委会没有按时兑付流转费,还单方解除合同,现申请法律援助。

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认为该案符合自治区司法厅出台的“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土地纠纷”的法律援助范围,立即受理并指派宁夏合天(中卫)律师事务所刘栋律师代理。刘律师向村民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村民该案系村委会单方解除合同,应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该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村委会赔偿王某等29名村民经济损失307407.8元,并返还了他们的承包地。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卫市法律援助中心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受援2000余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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