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09/2021-00024 | 文号 | 卫财〔2021〕32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0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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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沙坡头区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1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68万元划转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衔接资金分配,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安排资金,确保中央财政单独测算安排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加大资金绩效考核和平时管理使用的权重比,充分体现激励奖励作用。
二、本次下达的衔接资金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下达的衔接资金要将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同时要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及支出进度,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公开,确保衔接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并同步导入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
本次下达资金项目名称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本次下达的资金支出列“21305扶贫”科目,使用资金时按照实际支出方向明确到项级科目。
中卫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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