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万新恒市长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的通知》的通知
卫工信发〔2018〕73号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万新恒市长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的通知》的通知
沙坡头区、中宁县工信局,海原县商经局,海兴区经发局,民爆企业、各相关企业: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万新恒市长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的通知》(卫安办发〔2018〕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市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万新恒市长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的通知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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