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15/2018-34353 | 文号 | 卫交发〔2018〕133号 | 生成日期 | 2018年06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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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夏公路管理局中卫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中宁、海原县交通运输局,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中卫机场、火车站, 市交通物流投资发展公司,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交通企业:
为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促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活动有效开展,特制定《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黄秀芬 联系电话:7666327)
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安委发〔2018〕6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筑牢思想基础,为自治区60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同步开展。
四、组织机构
为了扎实有效地组织和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指导组织实施。
组 长:冯建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杨永庆 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郭永超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清明 市口岸办、交战办副主任
薛军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 亮 宁夏公路管理局中卫分局局长
范 伟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李 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中卫机场总经理
马建平 中卫市交通物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杨永浩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郭建华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李建存 中宁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
李 云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丁春江 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局长
马晓梅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及海事港航科负责人
黄秀芬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麦晓黎 市交通运输局法制科科长
陈晓艳 市交通运输系统工会主席
王 健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马姗丹 市交通运输局物流科副科长
李乐银 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统计科副科长
王 辉 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运输管理科,黄秀芬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协调、实施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的相关活动。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提升安全意识,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主管领导,要深入车船、站场和建设工地一线,重点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行宣讲,促进基层工作人员强化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识,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要面向全体员工谈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本单位企业安全生产文化,解读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奖惩办法,激励、引导和培养全体员工争做企业主人翁积极性,主动参与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传媒平台,利用手机短信或信息发送安全生产信息,政务微博、报道安全生产月启动情况,要通过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横幅和彩旗汽球,张贴“安全生产月”主题贴画、宣传展板、宣传挂图,动员本单位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氛围。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交通企业。
(二)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开展“举案说法进企业、下基层”活动,选择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事故模拟教育展览、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全国组委会组织摄制主题片《坚守安全红线》、警示教育片《生死之间》和公益广告《科学施救》等。认真剖析典型事故,举一反三,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市运管局要针对危险化学品夏季高温运输特点,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牵头组织一次危险品运输企业现场警示教育观摩会,适时组织开展“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法人代表参与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用事故教训来警示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交通企业。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市安委办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中卫公路分局、市运管局、市局海事港航科、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组织人员积极参与6月15日市安委办在红太阳广场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要积极挖掘和利用行业媒体、网站、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局相关科室、重点交通企业。
(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道路、水运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安全保障和交通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防控、隐患点排查治理,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开展违法违规从事交通建设行为随手拍活动,强化社会对企业的监督,加大曝光力度。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区域性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深入挖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推广一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要广泛号召安全生产通讯员、网评员、监督员通过在线解读、网络评论、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方式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特别针对交通建设工程、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公路管养等重点行业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的企业,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以自治区政府和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为重点,邀请相关媒体进行明察暗访,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典型隐患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向社会公布,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二是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曝”活动,动员交通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上报有关部门或通过媒体、网络进行曝光,各单位要对群众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核实和督导整改,并对查出重大隐患的人员视情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交通企业。
(二)开展公众安全教育专题行。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依托中卫市安全生产网络在线教育平台,积极参与培训,结合公众安全教育工程“讲一堂课”、“办一个班”等活动,采取专题讲座、专家授课、岗位练兵等形式,各单位组织所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限空间特种作业人员等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培训活动。采取先期培训,实地抽取人员现场考试检测的方式,检查培训效果。主要解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安全投入、教育培训等如何落实到位,不到位应承担的后果,讲解如何促进企业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到位等。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大力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科技兴安专题行。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科技兴安”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新时代安全生产科技兴安工作目标任务,夯实安全科技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应用水平,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先进技术推广。大力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等实施情况;深入调研本部门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总结梳理可供全区全市推广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
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开展应急救援专题行。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市运管局组织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演练,市局海事港航科组织开展一次水上应急救援演练,中卫公路分局和两县两区交通运输局分别组织开展一次道路抢险应急救援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完善各单位的应急救援方案及体系,找出应急方案中存在的盲点和薄弱环节,提高应急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
(五)开展专家诊疗专题行。针对企业安全生产中物的不安全状态,采取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由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交通运输重点高危企业进行“安全诊断”,查找企业在物的不安全状态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拉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专家开“药方”、企业来“抓药”、部门监督整改,促使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交通企业。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和各交通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和各交通企业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活动期间事故警示教育、咨询日、应急演练和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有总结,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将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落实责任、创新提效。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工作思路,抓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注重实际、广泛宣传。各部门(单位)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以创办专栏、制作专题、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互通信息、及时总结。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按照活动总体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切实做好活动有关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市局“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活动信息。各单位要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2018年6月8日前和6月30日前报送市局安委会办公室(运管科)。
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秀芬 电话:7666327 邮箱:5745372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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