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卫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长者专区 无障碍浏览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走进中卫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0年 “宪法宣传周”活动的总结

索引号 640501015/2021-0010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年12月07日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有效性 有效

中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卫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充分发挥交通系统宣传优势,向人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法规权威,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弘扬宪法法律法规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市交通运输局近期,先后3次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党组会和党员大会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集中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到司法局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对《宪法》进行宣誓。通过观看宪法宣传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以《学习强国》教育平台、微信群等载体,第一时间转发权威信息,推送《宪法》等法律知识,教育干部职工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增强了领导干部依宪治交、依宪执政理念。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在宪法之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意识。

二是交通行业切实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充分利用交通系统平台,在机关办公楼、汽车站、高铁南站电子屏上、公交站牌、出租车等载体,对《宪法》《民法典》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进行巡回播放宣传,使《宪法》内容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在公交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是持续开展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充分发挥交通系统宣传优势,组织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在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高速收费站等公共交通场所张贴、悬挂《宪法》《民法典》宣传标语,设置交通宣传咨询台,开展了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企业及群众咨询70余人次,悬挂张贴海报10余份。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主办:中卫市人民政府

承办: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支持IPV6

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 邮编:755000 网站标识码:6405000006 备案:宁ICP备06001162号-1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82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