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04/2019-0002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年06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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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中卫市教育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沙坡头区教育局,中宁县、海原县教体局,各直属学校、幼儿园:
近期,我市又发生2起学生溺水死亡事件,教训十分惨痛。6月9日,市人民政府市长李晓波做出批示:“假期几天,连续发生两期学生溺水事故,造成两名花季少年死亡,令人痛心!请全市教育系统加大对中小学生的安全防护宣传和教育,杜绝此类事故多发”。为认真贯彻落实李晓波市长的批示精神,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各县(区)教育部门、各直属学校要严格按照(51号)、(65号)文件切实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再预警、再部署、再强调。对以往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认真进行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每日放学前和周末、节假日离校前防溺水安全提示,要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家长学校、主体班会、团(队)会、专题演讲等方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做到宣传教育经常性、全覆盖,学生家长人人知晓。今后,市教育局将加大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督查力度,凡出现学生溺水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卫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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