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01/2020-0033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年05月0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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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宁夏日报 | 有效性 | 有效 |
5月7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复课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经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同意,全区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分期分批返校复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5月11日初二、高二年级学生返校复课。
二、5月18日初一、高一年级学生返校复课。
三、小学各年级学生、幼儿园幼儿返校(园)复课时间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
四、高等学校和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交通运输秩序等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发〔2020〕44号)有关要求和“一校一案”原则,经评估合格5月8日后错时错域错峰安全有序返校。
五、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和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关于建立同疫情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秩序扎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学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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