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一、隶属关系及机构规格
中卫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为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本级和沙坡头区旅游、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四)负责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艺术品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六)负责查处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七)负责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八)负责查处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
(九)负责查处旅行社违法经营、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查处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从事导游业务行为。
(十)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十一)受理、查处有关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依据上述职责,中卫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设置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议的督查督办。承担文秘、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接待、财务、卫生、禁毒、安全生产、消防、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考核奖惩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务、群团、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受理、督办及回复工作。
(二)督查科
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调度、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协调查处跨县(区)文化市场重大案件。
(三)执法一大队
负责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艺术品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承办“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四)执法二大队
负责查处旅行社违法经营、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查处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从事导游业务行为。
四、人员编制、经费形式及单位分类
中卫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核定人员编制22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公益一类。
五、领导职数
中卫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核定队长1名(副处级),副队长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综合科、督查科科长各1名、执法一大队、二大队大队长各1名。
办公地点: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5-702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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