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体育中心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指导和考核全市体育俱乐部、单项体育协会以及培训、管理和考核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四)负责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各单项竞赛裁判工作和裁判员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开展各项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六)负责指导、培养、考核全市学校体育和推广发扬传统体育项目的工作。
(七)负责选拔培养全市竞技体育人才,组织参加市内外举办的相关比赛活动;承办、协办相关竞赛活动。
(八)负责市体育馆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经费形式及单位分类
核定事业编制10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公益一类。
办公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丰安东路56号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55-70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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