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文化馆
一、隶属关系及机构规格
中卫市文化馆挂“中卫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为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群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举办群众文化艺术展览,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三)负责组织指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四)负责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五)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培训业务人员,配送文化资源,提供文化服务。
(六)负责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弘扬地方传统优秀文化。
(七)负责市文化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经费形式及单位分类
核定事业编制17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公益一类。
四、领导职数
核定馆长兼主任1名(正科级)、副馆长兼副主任2名(副科级)
办公地址:应理南街五馆一中心288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55-706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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