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工作的通知
卫民发〔2019〕66号各县(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全市村(居)儿童主任服务能力。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19全区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全市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7月(具体培训时间各县(区)自行安排)
二、培训对象
各县(区)民政局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各村(居)儿童主任。
三、培训内容
1.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的政策解读;
2.指导乡镇督导员规范使用全国村居儿童主任(乡镇督导员)管理系统。
四、具体要求
1.本次培训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中标机构负责课程设置、讲师安排。其中,沙坡头区由“中卫市社会工作站”负责,中宁县由“宁夏六盘善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海原县由“中卫市博慧社工服务中心”负责。
2.县(区)民政局负责组织人员的通知、培训场地的协调。
3.请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尽快和社工机构对接,确定培训时间,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培训取得实效。
中卫市民政局
2019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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