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民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民发〔2019〕87号各科室、下属单位:
现将《中卫市民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相关科室(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我局2019年任务。要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按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工作落实情况,不得造成延误,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出现较大失误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卫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民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务公开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中卫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8号)和《中卫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明权责、以公开促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提高行政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作用。
二、紧盯重点领域,拓展公开范围
(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1.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卫政发〔2018〕74号)规定,凡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各科室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经局法制办审核后,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全部通过市政府网站、局公开栏等及时进行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地。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责任科室:办公室)
2.各科室(单位)制定出台或调整涉及企业相关政策要主动向有代表性的行会、商会及律师协会沟通并问计求策,并在政策文件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内容方式、完成时限等,增强政策文件的科学性、适用性。解读回应工作由制定文件的科室(单位)负责。(责任科室: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我局工作的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切实根据实际,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责任科室: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二)推进行政执法公开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宁夏中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即时公布。(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科)
(三)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1.深化民政扶贫信息公开。紧盯民政承担的扶贫任务,在民政扶贫年度计划、民政局扶贫政策、民政人员扶贫引导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监督调研等方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责任科室:办公室、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科)
2.深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养老服务、低保办理、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责任科室: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科)
3.深化财政信息公开。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预决算领域
政务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公开,推动政府部门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向社会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改进政策解读形式。在起草政策性文件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解读要采取视频、图解等方式,图解达到80%以上的要求,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政策吹风会、媒体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要政策1年内不少于2次。(责任科室: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五)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务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的重要环节,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回应重点,做好研判处置。时刻关注涉及民政工作舆情风险点,将风险点分解到具体科室,各科室负责密切监测,重点在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低保办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主动引导,化解矛盾。(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建设与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科、救助管理中心)
三、完善平台功能,提升公开成效
(六)推进政务微博规范发展。加强微博内容的建设和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充分发挥微博灵活便捷的优势,办公室专人负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科室相关负责人负责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七)推动政务微博有序发展。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管好用好现有微博账号。落实微博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民政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集中力量至少做强做优1个主账号。办公室专人负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科室相关负责人负责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强化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卫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年内至少召开1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意识。
(九) 推广试点成果。全面推广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验,结合自治区民政厅制定的民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中卫民政领域政务公开落实措施和主动公开清单目录,提升民政政务公开水平。
(十)推动会议开发。完善会议开放常态化机制,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结合“机关开放日”活动,定期开展“群众走进机关”“评议政务公开”等活动。建立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元制度,选聘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定期评议本单位区域政务公开情况。
(十一)加强基层工作。及时公开机构改革后本单位“三定”方案信息,年度前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市政府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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