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市民政局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具体业务工作,认真开展普法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思想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民政法治工作提上重要日程,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督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党组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业务处室各司其职的法治工作格局。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2020年、2021年上半年全市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向市委进行述责述廉述法工作报告,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将法治建设列入局2021年重点工作,召开3次专题会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同考核,制定印发了《中卫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中卫市民政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中卫市民政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将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挂钩,未认真落实的科室和个人直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认真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制定并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年度学法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和学习强国“APP”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反复学习《民法典》《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各科室学习业务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二是定期开展干部职工学习情况督查,通过知识测试、督查考核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干部职工能否做到懂法、守法、用法。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社会福利机构、进社会组织。利用“3.15”“4.15”“5.28”等重要时间节点,在红太阳广场、永新村、高湾村、杞香苑社区等地点多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对《民法典》《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法治意识。采取举办村(居)干部培训班和“以案说法”广播访谈的形式,向全体村(居)干部进行以《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的自治组织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不断强化村(居)干部的法律意识,促使其依法履职,提高村(居)自治服务水平;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各社会组织充分利用电子屏、广播电视、微信、QQ等载体,以及在红太阳广场组织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各项政策,提高社会组织对参与“非法集资”“违规收费”“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的认识。
(四)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要求,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各项措施,运用决策权力、提升决策能力、提高决策水平,切实解决违法决策、随意决策、拍脑袋决策等问题,确保依法决策。一是强化规范决策。严格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行政决策规章制度,保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决策,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向市委报告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对涉及低保、社会救助等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通过咨询专家意见或者组织专家论证后进行集体研究。二是强化事前防范。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民主决策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各项制度,为法律顾问参与局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事项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三是强化事后监管。通过对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经营性公墓进行执法检查和抽查,保证了市场主体的规范运行。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培训,使其熟悉掌握行政执法必备知识。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坚持出示证件,统一执法文书,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界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我局现有4G执法记录仪1台、CA签章4套、CA印章1个、扫描仪1台,使执法活动全程得到记录监督。三是强化行政执法方式。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推行联合监管、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止2021年10月,共开展行政检查174次。
(六)加强行政规范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自2004年建市以来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梳理出4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保留3件,废止1件,并形成《市民政局关于保留、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关于<市民政局关于保留、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审查说明》和《关于<市民政局关于保留、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备案报告》。修订完善《中卫市临时救助管理办法》,并报市司法局进行审查备案。
(七)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一是加强社会组织依法治理。印发了《中卫市15部门联合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公布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关于响应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倡议书》《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领域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40家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自身建设、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营造了社会团体“不敢乱收费”“不能乱收费”“不想乱收费”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氛围。二是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深入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将目前在社区内挂牌的30个左右标牌整合规范在15个以内,减少50%左右,为基层有效减负。实行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管理,中宁县率先完成《中宁县需社区出具证明材料事项指导清单》和《中宁县社区印章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行“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矛盾纠纷治理模式,借助“四张网”实现基层社会法治化治理,社区综治中心全部建成。不断提高村级民主治理水平,持续抓好村民代表会议制度“55124”模式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村级民主治理水平,促进乡村振兴。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村委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加强村级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探索建立村规民约奖惩机制,努力以奖惩机制“小切口”解决农村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老大难”问题。积极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发挥协商示范作用,努力提高全市村级民主协商工作水平。三是加强社会救助及低保领域依法治理。对低保等救助领域的3886条疑似数据线索问题,督导县区、乡镇认真核查核实,对393条违规享受低保等救助政策的取消待遇资格,并追回违规领取的资金约180万元;中宁县联合纪委、财政、审计开展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专项审计工作;海原县扎实开展了救助保障领域“中梗阻”问题专项治理,对涉及乡镇101名经办人员给予问责处理,对自查自纠、群众反映强烈的220余条问题,及时核查核实,按时完成整改并告知群众。四是加强社会事务依法治理。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通知》要求,调整成立了中卫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深化殡葬行业专项整治,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回头看”,联合市发改委下发了《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卫市民政局关于公墓销售价格的批复》,对墓穴价格进行了规范,墓穴价格平均降价4000元。加强监督检查,要求经营性公墓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各公墓运营方必须严格遵守指导价,不得私抬价格,将全市所有公墓价格都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扎实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有大量规定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完善了民政领域法律制度,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法治需求,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为了扎实开展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我局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纳入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民法典作为干部理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依照民法典配套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司法解释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启动了民法典涉及民政业务相关政府规章、规范文件清理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民政对象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民法典》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法普法的力度、广度、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互联网+监管”平台使用不及时,监管事项覆盖率还没有达到100%;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知识还不熟练,有待加强培训。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民政民生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格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社区群众、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结合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三是加强对社会组织、殡葬、养老、城乡低保依法管理,优化执法方式,充分运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不断提升公信力、执行力、服务力,加快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
中卫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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