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严格落实民政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普法、执法、守法一体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民政法治工作提上重要日程,调整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督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局党组3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加强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普法机制,创建工作督促指导机制,落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和民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政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形成了局党组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业务科室各司其职的法治工作格局。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法和考核内容,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法和民政业务法律法规列入干部工作实际考核内容,坚持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3.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法治思维。一是加强普法学习。研究制定了《2022年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创建“让党中央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和“双学双强”活动,组织学习了《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全体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结合民政重点工作,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社会组织活动,引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6次,局务会例行学法7次,以案释法2次,通过“4+2+1”学习机制解读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政策16次,开展干部学法学习29次。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高标准推动“八五”普法。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局机关效能目标考评内容,做到法治宣传教育全员全覆盖。加强民政各类人员培训,广泛开展了社会组织、村“两委”成员、社会救助人员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志愿服务条例等制度政策。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宣传,推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干部法律法规知识测试2次,“民法典法律知识”专题法律知识测试1次,优秀率达到90%。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共计50余家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利用LED显示屏等手段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一是强化规范决策。严格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等行政决策规章制度,保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决策,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向市委报告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对涉及低保、社会救助等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通过咨询专家意见或者组织专家论证后进行集体研究。二是强化事前防范。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民主决策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各项制度,为法律顾问参与局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事项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三是强化事后监管。通过对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经营性公墓进行执法检查和抽查,保证了市场主体的规范运行。
2.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确定的行政职权事项履行职责,以规范优化行政权力为目标,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责任主体。积极配合中卫市委编办、中卫市法制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权责清单1次,新调整职责清单2项。
3.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培训,使其熟悉掌握行政执法必备知识。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坚持出示证件,统一执法文书,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我局现有4G执法记录仪1台、CA签章4套、CA印章1个、扫描仪1台,使执法活动全程得到记录监督。三是强化行政执法方式。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推行联合监管、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至目前,共开展行政检查70余次。
4.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要求,把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集体研究、备案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遵循的基本要求,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今年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文件要求,对2004年设市以来以市民政局名义制发的所有文件进行梳理,共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重点、标准的政策类文件共4件,经市局2021年第19次党组会研究审议,决定保留3件,废止1件,2021年修订完善文件1件。
5.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研判可能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争议纠纷,积极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切实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防止行政争议的产生。今年,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关于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梳理了2020年以来全市民政领域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诉源治理、办理司法建议等情况。经梳理,2020年以来,我局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起,民事诉讼案件10起,撤诉民事案件1起,单位负责人出庭11起。
(三)围绕工作职能,推进法治建设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积极推进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简化优化。持续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改革,不断提升经办能力,更加方便困难群众。引导困难群众通过“我的宁夏”APP实现掌上申请办理低保救助等事项,进一步方便群众,切实为基层工作人员减负。稳步推进“孤儿救助资格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事项,加快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户籍人口电子婚姻档案补录,严格执行“30天离婚冷静期”,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离婚调解工作。对标《国家目录》,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实行动态调整。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明确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经营性公墓审批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整治“活人墓”、家族墓等突出问题。
2.不断深化社区治理。健全完善社区“联合党委”机制,组建社区“联合党委”68个,落实“街道(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制度,全面推行社区治理“一书三单”,依法依规指导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511份,联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00余件。深入开展“社区万能章”三年整治行动回头看,全面清理社区“牌子满墙”和各种证明等顽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3.抓好社会组织监管。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团体收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围绕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管服务模式粗放、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领域防范隐患、违法行为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乱象等突出问题,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社会团体收费管理重点整治活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查检查43家全市性社会组织,办理重大活动事项4件,完成162家全市性社会组织年检。同时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通过参加法治培训,进行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服务队伍法治化水平。
4.扎实开展民政业务专项治理。将巩固深化民政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地名管理等六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到全年民政工作计划安排中,紧紧围绕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六个专项治理任务,制定印发了《关于民政六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登记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今年与政法、公安、金融等部门建立定期通报机制,依法依规对全市58家养老企业“黑机构”开展摸排和监管,同时要求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中卫市书法家协会等6家社会组织停止活动,对长期不开展活动的23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了清理。
5.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针对民政服务对象的利益诉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通过落实政策、救助帮扶等措施主动及时纾解民困民忧。今年以来,共转发办理信访件8件。二是根据平安中卫建设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平安中卫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平安中卫组〔2022〕1号)等文件要求,要求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每周及时上报各自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整改落实,并及时汇总向平安中卫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上报。三是依法依规持续推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55124模式”,深化村务公开,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运行。通过“板凳会”“议事会”等形式调解矛盾和解决问题1700余件。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推行“积分制”管理,促进社会风尚不断好转。四是制定印发了《全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中卫市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配合做好各类问题的调查认定、后续处置等工作。通过对15家养老机构防诈骗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各县(区)没有排查到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隐患问题。
6.认真开展儿童福利关爱保护工作。一是组织召开市未保委2022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未保委办公室职责,压实成员单位责任。全市设立儿童之家服务阵地452个。开展“喜迎二十大 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筑起防范危害未成年人的“保护网”。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投入资金89万元启动了“一起向未来”等16个关爱未成年人服务项目,为2000余名儿童提供监护指导、权益维护、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进一步做好对特殊群体儿童关爱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法治民政建设的要求相比,一是社会组织缺乏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登记管理机关管理难度大,殡葬领域公墓规范化管理有待提高,婚姻殡葬移风易俗还有待提升。二是落实社区居民自治制度还有差距,基层组织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中卫市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着力提升执法效能,切实为我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一)加强普法知识学习。持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对规范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发挥法律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结合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扎实推进社保兜底工作。一是加大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保障扶贫成果工作,对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充分发挥“渐退期”扶持作用,确保不返贫,生活有保障。二是加强基层民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使用力度,做好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线索排查,严厉查处低保救助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
(四)健全基层治理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一书三单”制度,切实推动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持续深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55124”模式,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不断提高基层队伍法治化水平。二是积极组织社团组织参加法治培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参与社会治理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公益创投活动,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有序参与社会治理,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
(五)加强宣传引导。以“法律进社区、社会组织”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全面深入宣传民政民生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社区群众、服务对象法治意识。
中卫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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