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07/2021-00516 | 文号 | 卫民规发〔2021〕1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09月10日 |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各县(区)民政局:
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法办发〔2020〕23号),经对2004年设市以来以市民政局名义制发的所有文件进行梳理,共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清理重点、标准的政策类文件共4件,经市局2021年第19次党组会研究审议,决定保留3件,废止1件。
附件:1.决定保留的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卫市民政局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下载:
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
邮编:755000
网站标识码:6405000006
备案:宁ICP备06001162号-1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