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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7/2021-00250
文  号:
卫民发〔2021〕1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4月20日
标  题:
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政协中卫市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政协中卫市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卫民发〔2021〕16号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21〕20号)要求,通过梳理,归属市民政局办理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0件、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提案17件(主办9件,协办8件)。

为切实做好政协中卫市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局党组根据提案内容和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分工方案,细化了办理内容,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进一步完善办理措施,规范办理程序,对承办的提案实行“清单式”管理,逐条制定办理措施,逐条进行办理,逐条进行反馈,属于协办事项的要积极对接主办单位,配合做好办理工作,确保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党组要负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各责任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定期听取汇报,定期召开会议,亲力亲为,扎实推进,专题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定期向党组汇报办理推进情况。

各承办科室要于规定时限完成办理任务,并将提案办理情况以正式文件答复提案单位或提案人,征求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建议,提案单位或提案人对办理质量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提案办理情况同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局机关办公室。

局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和督查机制,加强日常督查、通报情况、督促落实。凡在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不愿担当、执行不力、推动缓慢、落实不力等情况,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中卫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分工方案

      2.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内容



中卫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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