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通知
卫民发〔2018〕93号中宁县、海原县民政局,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党办发〔2018〕53号)要求,针对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的“第三方评估发现,耕地数量减少,农户传统的种植和养殖为主的生活方式土地资源的支撑”、“ 省际交叉考核发现,某村1脱贫户2017年底配偶偶罹患脑瘤,未落实“一站式”报销,住院花费12万元,负担加重导致返贫”、“ 新华社暗访调查发现,部分群众反映,由于在评定低保户时调查、公示等环节存在疏漏,一些村低保金的发放成为村干部化解矛盾的工具。在一些村,被征地农民不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都一律吃低保”等问题,特制定整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县(区)民政局要指导镇(乡)做好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及时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将所有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凡进必核”、“应保尽保”,同时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
2.切实落实医疗救助工作。各县(区)民政局认真落实好《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扶贫若干政策的意见》等相关医疗救助政策,落实扶贫对象民政救助政策,落实好健康扶贫“一站式”医疗救助工作,确保惠民医疗救助政策有效落实,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摆脱困境。
3.各县(区)民政局要在本区域内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县(区)、乡(镇)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大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4.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依托,进一步扩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范围,对低保对象财产、住房、车辆等信息进行部门间比对,提升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5.严格规范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按照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的原则,确保低保动态管理,进退有续。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回头望”工作,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进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清退出去。坚绝堵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对低保对象识别不清,把关不严,搞平均化,出现“错保”、“人情保”等现象,将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清退出去。
6.拓展信息公示渠道。在传统公示的基础上,积极引入现代化通讯手段,利用低保微信服务群、微信公众号、民政信息平台等,及时推送低保政策、公示低保信息,及时为公众答疑释惑,加强互动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提高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满意度。
7.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社会救助政策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在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滥用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造成严重后果及隐瞒事实、伪造证据等需被追究责任的故意行为,一律严肃问责。
二、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区)民政部门根据以上工作安排,有针对性的采取工作措施,认真查找问题并进行彻底整改,在以上问题之外,是否还存在其它工作漏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民政救助工作不留死角。
2.建立问题清单。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对照整改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坚持边整改、边总结,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总结报告于2018年8月1日前上报市民政局(市救助管理中心7982677)。此项工作将作为市民政局2018年度工作专项督查重点。
中卫市民政局
2018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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