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农办通〔2019〕71号)要求,我局在收到县(区)农业农村局复验申请后,于2021年10月11日-18日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科、规划财务科、乡村经济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及畜牧水产中心相关技术人员对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2021年农业标准化生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审核,现将验收审核结果及项目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与2021年11月21日18:00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中卫市农业农村局或中卫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7065829 0955-7065919
附件:中卫市2021年绿色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验收考核评分表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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