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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640501017/2023-0005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市法治政府工作会议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市特色产业发展的助推剂,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有力的推进了农业农村改革发展。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局党组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制定印发《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贯穿在局党组理论学习的全过程。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内涵,同时强化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部署的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二)统筹安排部署,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穿到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2022年,局党组召开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各1次,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党组学法制度,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学法21次,局领导带头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狠抓问题整改,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氛围。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在局党组会议上认真学习反思,举一反三的剖析了全局上下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印发《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查组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卫农发〔2022〕30号),局主要领导要求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并对整改目标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农业农村工作氛围。

(四)加强宣传培训,抓好法治宣传进农村工作。制定印发《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卫农发〔2022〕38号)《关于做好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民法典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的同时,组织机关干部及局属各单位职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技术推广、高素质农民培训和“3·15”消费者日、“民法典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等活动中,深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基地、农贸市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法律意识,让农村有更多的“法律明白人”。2022年,全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701户,共悬挂条幅30条,发放宣传材料10000多份。

(五)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行政决策“五大程序”。中卫市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修复项目严格按照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和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中卫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卫党办综〔2021〕20)要求,对该项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科学系统、客观公正的分析。我局先后邀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宁夏老科协等部门进行了多次论证,并多次征求中科院、县(区)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经多方调研论证,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市政府组织市直部门相关单位和县(区)政府多次进行讨论修改,并对方案内容合法性多次征求中卫市法律顾问室意见,根据反馈内容进行了修改。基本定稿后,市分管副市长又组织市直相关部门专家和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对方案可行性进行了评审,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时,我局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编制了《中卫市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修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市乡村振兴局制定了《中卫市压砂地退出农户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市公安局制定了《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修复工作社会稳定防控预案》,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风险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了充分评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调研,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修复工作,发布了《中卫市压砂种植退出政策解读》,印发了《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修复的实施方案》。对涉及农民群众利益、招投标、采购合同签订等事项认真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六)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今年有4名同志经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全局累计有44名同志取得执法证件。对执法人员开展了执法记录仪使用方法培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组织各县(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照程序规范办案的水平。三是组织中卫市与石嘴山市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交叉互评,相互交流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执法能力。四是组织县(区)执法大队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评查”活动,提高规范办案能力,在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比武中中卫市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五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权责清单制定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开展内部双随机抽查10次,共抽取全市3个县(区)53家市场经营主体。在监管中及时通过“三项制度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向社会公布检查信息、检查结果,确保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和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举办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讲座,从思想认识上提升领导干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卫市农业农村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对优化农业营商环境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责任科室与完成时限,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二是认真落实“零材料”办理和“一证(照)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事项试行“零材料”办理,采取线上申报,现场只需补填检疫申报单”,再不要求提供任何材料。不断优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事项,在审批办理中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畜禽定点屠宰证和屠宰标志牌遗失补办事项将“线下提供《畜禽定点屠宰证变更申请表》、营业执照、企业所在地地级市以上报纸刊登的挂失声明三种材料”变更为“线下或在线填报备案表,线下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补办遗失的畜禽定点屠宰证和屠宰标志牌”,方便企业办事,提升服务效率。三是加强涉农信息、项目公开。对涉及企业、个人利益的事项,除印发文件通知外,均在政府网站公开,对于时间紧、任务重要的事项通过电话告知。认真执行项目管理规定,对达到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对一些达不到招标的涉农项目在两县一区广泛遴选征集,通过专家评审。

(八)加强市域社会治理,推动平安中卫建设。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及时传达了全国、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把常态化开展农业领域综合治理与业务工作同安排,从思想上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的认识。制定了《2022年全市农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治理的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单位,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切实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围绕与全区同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春季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全市农药、兽药、化肥经销点、畜禽养殖场、屠宰场、肉品经销点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强化检打联动,提升执法能力,营造专项整治氛围,威慑违法犯罪。2022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423人次,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850家,举办宣传培训12场次,发放农兽药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单、宣传册、明白纸等20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6条,“瘦肉精”检测12615份、“非洲猪瘟”检测2247批次,全部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1226个样品,合格率98.2%。全市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案件立案39例、已全部结案,罚款43万元。创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21个,引领畜牧业提质增效。在畜禽规模养殖场建成医疗废物暂存间146个;在乡镇建设畜禽养殖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站(点)41个,与第三方专业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委托处理协议75家,实现畜禽养殖医疗废物规范处理全覆盖。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建成中卫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率。畜禽规模养殖治污设施配套率达到97%,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3%以上。在全系统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自查自纠,对今年66件行政发文进行了逐一排查,对5件进行了严格审核,均没有发现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发现苗头及时处理。对各县(区)来电、来访群众认真接待,指定专人协助县(区)及时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受理5件,办理5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有些急办工作存在公开不及时、程序不到位现象;二是法治文化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大;三是行政执法还不规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时存在记录不全,书写不标准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目标要求,不断强化全体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二)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大力推进农业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大力推进农业领域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遵法、守法。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把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执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通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县级执法队伍互评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继续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的学习,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四)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对决策事项、结果依法进行公示。

(五)做好涉农纠纷调解工作。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执法与调处并重,采取调解、协调等多种方式调处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开展涉农纠纷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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