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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2-00032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1月24日
标  题:
关于对“两节两会”和岁末年初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及非冷链进口货物监管工作督查的通知

关于对“两节两会”和岁末年初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及非冷链进口货物监管工作督查的通知

两县市场监管局:

“春节”“两会”相继临近,安全生产工作进入“关键期”,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全市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及非冷链进口货物监管工作,按照区厅安排部署及《中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卫安办发〔2021〕46号)文件要求,市局研究决定,将对两县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非冷链进口货物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督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实地督查,一是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认清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针对冬季低温气候不利因素和临近春节、两会,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时段的实际特点,认真研判本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形势,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不放过漏洞、不丢掉盲点、不留下隐患”,强化安全检查整治措施,全面彻底地抓好岁末年初特种设备“细排查、严督查、快整改”专项行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二是正值冬季低温期,新冠病毒经货物传播的风险增大,要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措施,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输入风险,确保进口非冷链货物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督查时间

2022年1月25日(星期二)-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

三、督查人员

马  辉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金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科科长

刘  斌  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四、督查内容

(一)督查各单位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传达落实情况;

(二)督查开展岁末年初期间燃气相关特种设备检查情况;

(三)督察对隐患排查进行监督整改、立案执法等情况;

(四)督察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选取充装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进行检查,一是查看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建立情况;二是查看特种设备登记、检验、作业人员等证件、报告是否齐备有效,充装站是否取得充装证等;三是对照以往检查记录,查看问题的整改消号情况;

(五)督查非冷链进口货物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孙金贵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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