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23〕33号各县局,沙坡头区、工业园区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23〕15号)精神,为高质量完成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涉及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13件,其中我局牵头主办9件,协办4件,涉及加快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中宁枸杞”品牌保护、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新格局、增加便民利民市场等重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市局成立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局议案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妥大君
副组长:张学斌 马 辉 张 伟
成 员:各县局,沙坡头区、工业园区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肖清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代表建议和议案提案办理方案,对各单位代表建议和议案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三、办理程序
(一)受理事宜。接到办理任务后,各责任科(室)要认真阅读代表建议和议案提案内容,准确领会代表、委员们所提代表建议和议案提案的目的、要求和问题实质。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
(二)主动沟通。议案提案主办件的责任科(室)要及时与提出提案的委员联系,对提案内容进行沟通,明确办理事项及相关要求,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同时与协办单位积极联系,明确各自的任务及要求。代表建议和议案提案协办件的责任科(室)要主动与主办单位联系,确定本单位工作任务,及时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协助做好答复工作。
(三)按时上报。各责任科室要定期向市局办公室报送代表建议和议案提案办理进展情况,由办公室做好资料收集工作。
(四)首次答复。我局作为协办单位,责任科(室)要积极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于6月10日前向主办单位报送提案办理情况,涉及多个科(室)的由牵头科(室)汇总办理意见报送主办单位。我局作为主办单位,各承办科(室)于6月20日前上报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10月20日前要完成办理工作,同时将代表建议和议案提案办理情况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同一个议题涉及多个内容,我局既作为主办单位又作为协办单位(第10、105号提案)由本局责任科(室)进行答复。在办理过程中,责任科(室)要及时征求委员的意见,填写《议案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征求意见达到“满意”等次的,由责任科(室)按照时间节点,将《征询意见表》和办理情况分别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和市局办公室。征求意见达不到“满意”等次的,市政府办公室将通报批评,并由原承办科(室)7个工作日内重新办理,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二次答复。8月份,各主办件责任科(室)要对代表建议和议案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相关制度和规定要跟踪落实。8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和市局办公室上报“回头看”情况,并再次征询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填写《征询意见表》。
(六)资料整理。按照一件一档的要求,承办科(室)要规范整理提案办理档案资料。顺序依次是:1.办理提案方案;2.代表建议和议案提案内容原件;3.与代表、委员首次沟通情况记录和《征询意见表》;4.与代表、委员年中沟通情况记录和《征询意见表》;5.“回头看”情况和《征询意见表》;6.议案提案办理情况总结。
(七)检查考核。市局办公室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对各责任科(室)、协办科(室)答复情况进行“四查”:一查是否符合党的方针和法律法规;二查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是否做到有问必答;三查办理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四查格式是否规范、准确。对不符合答复要求的,退回承办科(室)重新办理,保证办理质量。
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市政协提案委将对代表建议和议案提案办理情况、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对接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办理力度。办理好建议提案,是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的制度性安排,是发挥代表委员纽带桥梁作用,监督促进政府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办理工作与年度工作一并部署安排,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确保见面率、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承办单位要对标分工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及时走访联系人大代表或提案委员,准确领会代表、委员意图,做到办前有联系、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针对代表性强、关注度高的,经常提出的问题,要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梳理形成针对性措施,充实到今后相关工作或政策储备中,转化为做好政府工作的具体措施。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加强配合,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的情况。
(三)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件质量。各单位要对标各自牵头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汇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10月20日前将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同时,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规定的格式进行答复(详见附件3),认真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详见附件4),复文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备案。答复格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报。
附件:1.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分工方案(主办件、协办件)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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