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卫市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职能,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便民利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办理流程,努力打造优质投资创业环境。
优化市场准入。推行“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兜底内容,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
降低准营门槛。选取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宿餐饮、母婴健康、游艺娱乐等14个高频行业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载明各单项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次告知”“一次填报”“一窗受理”“一网联动”“一证准营”。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无需取得许可的一般经营事项全部实现“领照即准营”,对需取得许可的经营事项,推行“照后减证”、涉企经营事项承诺制,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
拓宽线上办理渠道。对24项高频事项推行“跨省通办”,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将办照、办税、刻章、银行开户等基本手续“打包”办理,线上“一表申报”“一日办结”,着力解决群众“多地跑”“折返跑”问题。
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照多址”,允许企业在住所外增设经营场所,在全区范围内可免于设立分支机构,向住所登记机关申请增加经营场所备案登记即可。在更大范围推行“一址多照”,允许同一地址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办理登记,多个企业可以以1家托管机构的地址作为其住所进行集群登记,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登记成本。
放宽个体工商户登记限制。允许只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登记,个人办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行业营业执照不需提交住所使用证明材料,可按照车辆行驶证住址进行登记。鼓励支持“个转企”,对个体经营者转让经营的,不再实行“先注销后设立”,支持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方便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商誉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
自推行市场主体登记“简便办”措施以来,改革红利得到了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明显增强,截至2023年2月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8.63万户,较去年同期增长14.5%。下一步,中卫市将把发展壮大市场主体作为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市场主体数量稳定增长,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0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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