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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2/2019-00019
文  号:
卫审发〔2019〕3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审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审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7月18日
标  题:
中卫市审计局2019年普法工作要点

中卫市审计局2019年普法工作要点

卫审发〔2019〕34号

2019年是“七五普法”的第四个年头,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中卫市工作大局,以提高本局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 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着力深化“法律八进”活动,着力推进“智慧普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全面推进法治中卫建设,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推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宣传教育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特别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局党组中心组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大力宣传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成就。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法制科、财务与金融审计科、政策执行与企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党章, 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在年度培训计划中统筹安排党内法规、宪法法律学习内容。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法制科、财务与金融审计科、政策执行与企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二、围绕中央、自治区和中卫市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专项行动”。围绕中央、自治区和中卫市工作大局, 按照全国普法办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部署,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深化“法律八进”,深入推动宪法法律进企业、进村居、进机关、进校园、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网络、进监所,将“法律八进”活动纳入到日程审计工作中。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法制科、财务与金融审计科、政策执行与企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中卫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法制科、财务与金融审计科、政策执行与企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五)推进乡村学法用法。围绕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干部下乡扶贫为载体,深入开展“送法律进农村,维稳定促发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精准普法惠民工程,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法制科、财务与金融审计科、政策执行与企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六)推进审计人员学法考法。将《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统筹纳入年度学法计划,健全对审计干部法律知识考查和法治能力测试制度。提高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法制科、财务与金融审计科、政策执行与企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七)深入开展以案释法。落实《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建立以案释法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把以案释法落实到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督促整改等环节,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法制科、财务与金融审计科、政策执行与企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八)丰富法治文化传播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通过不同艺术形式,积极打造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加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及获奖作品展览(播、映)、“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法制科、财务与金融审计科、政策执行与企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九)树立法治建设先进典型。结合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和司法部恢复 40 周年,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学习宣传典型经验。争做全国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推进先进个人,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法制科、财务与金融审计科、政策执行与企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五、推进“智慧普法”

(十)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充分运用普法网站、“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宪法,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宣传审计机关学习贯彻的具体举措和生动事例。积极申报“智慧普法”优秀项目案例。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法制科、财务与金融审计科、政策执行与企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十一)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党办发〔2018〕46号)和《审计署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审法发〔2017〕24号)要求,制定本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并向社会公告,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推动开展全程普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执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法制科、财务与金融审计科、政策执行与企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十二)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政治和业务培训, 将普法工作贯彻到全年度的工作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学好用好现代传播规律和法治建设规律。用好普法联络员微信群,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总结推广宣传各类典型经验。积极参与普法志愿者活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法制科、财务与金融审计科、政策执行与企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七、落实中共中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二)认真完成好中共中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 年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贯彻落实中共中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完成好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法制科、财务与金融审计科、政策执行与企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中卫市审计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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