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卫市审计局充分认识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研究型审理贯彻始终,认真落实分级审计质量控制措施,层层压实质量管理责任,做实做细研究型审理,抓好审计项目审理,切实推动审计质量有力高效。
一是在研究政策法规制度上发力。把学习研究法律法规,贯穿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更加注重调查、分析、研究、探求审计事项的真相、性质、发展规律等,善于系统梳理所审项目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分析政策脉络和文件精神变化趋势,深入研究政策背景,深刻领会政策意图,及时掌握政策要求,坚持做到以政策研究指导审计实践、以审计实践深化政策研究,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政治性和前瞻性。全面、客观、辩证地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问题定性,坚持将发现问题、揭示问题、解决问题、推进改革一体推进,深化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研究分析,全方位、多角度研究系统性、行业性、综合性、多发性问题,审慎作出审计评价和结论。深入研究隐含在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规律、特点、原因,进一步提高审计揭示问题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破解体制机制梗阻,推动有效预防和解决问题,实现审计成果效能最大化,推动“重大政策”发挥“重大效应”。
二是在研究优化审理流程上着力。推动解决审理任务不均衡的矛盾,探索实行兼职审理人员制度,尝试在专职审理人员的基础上,从业务科室抽调部分人员建立兼职审理员,在审理项目任务过于集中的情况下,安排兼职审理人员承担部分审计项目的审理。改变仅靠审理机构保障审计质量的错误认识,严格落实好审计组长复核、业务审核、法规审理、定案会审定的分级质量管控制度,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进审计执法决策的法治化、制度化、科学化。在审理环节,对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等各个阶段的业务文书,重点关注审计程序是否合法、审计工作底稿要素是否齐全、审计证据是否充分、以及审计结论的恰当性、审计处理处罚的适当性、审计查出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结果文书中反映等内容,确保各项审计行为合法合规、符合法定程序,有效降低和化解审计风险。切实落实对审计项目查出问题、问题定性及依据、处理意见、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等审计结果的集体审定机制,集思广益保障审计质量。
三是在研究提升人员素质上聚力。进一步规范审理机构设置,对审理人员从业素质、人员数量、工作内容、承担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从制度上保障审理工作有足够的人力、时间投入,保障审理工作的独立性。注重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专业知识和工作实际相结合,将“审计大讲堂”“审计微课堂”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通过与县区审计机关联合举办审计培训、与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参加上级部门“以审代训”等多种方式提升审计干部业务能力,以学促审、以审促学,拓宽审计人员的知识面,提高审计人员依法依规审计的意识,廉洁从审,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为审计质量的提升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积极争取到上级审计机关进行跟班学习和挂职锻炼,采取在岗培训、脱产学习、以老带新、横向交流、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大型审计项目实训锻炼等多种措施,提升审理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审计项目审计质量检查,倒逼审计干部静心思考、专心做事、用心总结,有效提升审计项目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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