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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审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索引号 640501022/2018-92094 文号 卫审发〔2018〕96号 生成日期 2018年11月28日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责任部门 市审计局 有效性 有效

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落实《中共中卫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卫党发〔2016〕56号)工作任务分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确保本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并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及市法治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在市法制办指导下,制定了《中卫市审计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实施方案》,细化了《中卫市审计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实施方案衡量标准》,侧重于强化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有效保障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活动有序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一)强化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18年我局完成市本级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10项,延伸审计部门(单位)7个,查处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资金3.77亿元;完成市委组织部委托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6项,其中任中审计8项,离任审计8项,查处各类管理不规范资金2300万元;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26项,审计工程资金7.79亿元,节约政府投资1.06亿元;完成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6项。全年共提出审计建议92条,审计决定督办率达到100%。

1.以预算执行为主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进一步深化。按照区厅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要求,有效整合审计资源,采取“一拖N”方式,统一制定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召开审计集中进点会,扎实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坚持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审计监督范围,将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纳入审计重点范围,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全过程监督审查,紧盯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按照“财政资金使用到哪,审计就跟踪到哪”的原则,不断加大延伸审计力度,实现市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强化预算管理,深化二、三级预算单位审计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审计发现部分收入未及时收缴入库、部分土地出让金未及时收缴、政府性债务超限额、国有资产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问题指出后,市财政及各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整改,截止10月底,非税收入已全部清缴入库,应收缴土地出让金已全部收缴,清理归还了部分政府性债务,压缩并减少了现有债务规模。

2.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规范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的轮审制,实现全覆盖。坚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制度,以领导干部政策落实、经济决策、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廉政建设等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客观界定领导干部责任。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督促审计结果整改落实,形成管理监督合力,严肃整改问责机制。规范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最大限度地减少领导干部在经济工作中失误,提供了有力保障。

3.深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政府投资取得实效。全面贯彻审计署和自治区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转型、提质、增效的目标要求, 准确把握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定位,进一步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程序,防范审计风险,依规退出招标控制价复核审计,全面清理购买社会服务审计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强化聘用中介机构的培训与监管,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谋划投资审计工作平稳转型。以涉及公共利益、环保和民生的投资项目为审计重点,对黄河中卫城市过境段水生态治理与保护、中医院迁建及高铁商圈综合建设等6个工程实施动态跟踪审计,涉及政府投资14.92亿元。为促进提高投资绩效和反腐倡廉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开展重大政策执行跟踪审计,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实。按照区厅统一部署,实行市、县(区)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与县(区)审计项目有机结合,提升审计效率。对市本级、中宁县、沙坡头区稳增长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着力检查了重大项目落地、项目开工、工程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促进了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着力检查了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摸清了财政存量资金,对重点部门进行了延伸审计,关注了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使用。

5.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促进扶贫资金项目高效运行。对市本级及两县一区2016-2017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财政、扶贫开发、交通运输等11各部门,宣和、兴仁、喊叫水等21各乡(镇),海和、高庄、周沟等41个贫困村。查出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金融扶贫政策执行尚不到位、技能培训项目监管不严等问题,查处管理不规范资金7201万元,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了扶贫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助力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

6.开展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对中卫市本级及两县一区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及经办管理机构进行了重点审计,并延伸调查了172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查出目标任务管理、工程建设程序、住房分配等5个方面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在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7.开展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摸清政府债务情况。对中卫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超限额举债、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不规范等6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将审计结果报市委、政府。进一步摸清了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隐性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情况。

8.开展国有企业资金审计调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国有企业持续、科学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权力和责任落实的审计监督。对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揭示和反映国有资产运营、重大经济决策、企业会计信息、内部管理等8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严格遵循行政权力设置、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按规定填报《中卫市审计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审计依据、审计流程、裁量规则,法定期限和责任部门等内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的变化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健全规章制度管理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中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建立和落实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提高审计制度建设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积极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建立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审计机关的新要求、新部署,建立适时修订完善长效机制,并及时作出调整向社会公布,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和清理工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一是修订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作出重大决策的程序、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以及追责问责等要求。二是建立审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审计项目安排、重要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要对外合同的签署等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三是依靠政府法制办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计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一是制定了《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中卫市审计局加强协作工作办法》。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和证据规则。二是围绕审计线索移交,落实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纪委监委、检察机关和行业监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畅通移送处理渠道,加大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力度,逐步实现行业监督与审计监督的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工作情况通报、公告审计结果等措施,加大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案情通报、信息交流力度。三是积极参与“两法衔接”工作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两法衔接”工作信息互联互通,为实现网上办理移送工作创造条件。

(二)完善审计执法程序。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审计程序,狠抓关键环节,严格审计业务操作流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

(三)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实行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业务科室、法制科、分管领导和局领导对审计业务的分级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各层级责任,对造成重大审计质量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一是制定试点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按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本局2018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计划,将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试点范围、主要任务、责任分解以及保障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予以明确。二是狠抓《中卫市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制度审核制度》三项执法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审计全过程记录,将法律规定的审计程序具体化,形成覆盖审计管理、组织实施、调查取证、底稿编制、项目审计、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处罚、审计结果公告等审计全过程的严密制约程序;加强重大审计事项审理工作,确保审计决定合法合规。同时,注重制度落实成效,将其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优秀项目评选等的重要内容,奖优罚劣,抓住实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试点工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一是按照“政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以中卫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治中卫网站、局政务微博为载体,全面公开局政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5条,法治中卫网站公开信息25条、局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7条。二是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对外公告,不断拓宽审计结果对外公告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在线访谈征集意见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监督。重点做好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决算、专项调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结果公告等。三是对每个审计项目要求按照规程主动进行审计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推行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三是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定,每年定期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代市政府草拟向市人大报告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自觉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本级人大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主动开门纳谏。四是聘请行风政风评议员,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监督,及时征求其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对审计系统内部的监督。年初制定审计工作分工负责方案,将各项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责任到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进一步落实《中卫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中卫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明确追究责任的内容、程序、情形等,强化审计组严格执行“四个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审计保密纪律、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为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规范财政财务行为,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检举、控告的权力,健全我局审计举报(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审计机关依法监督的职能,根据《审计法》和《信访条例》等规定,制定了《中卫市审计局受理举报信访工作的规定》,规范了审计信访工作程序;对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范畴的举报件审计或审计调查,统一纳入机关的考评和检查,以及作为机关工作列入效能检查范围,把审计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凡接到实名举报事项,逐一进行登记备案,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核实情况,并书面函告举报人。

八、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一是按市法制办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实施清理工作,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法制机构报送相关材料。二是贯彻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持对每个新进公务员参加执法培训和执法资格必考制度,保障有效执法。

(二)抓学习教育,提升干部的依法审计能力。一是注重法制学习和培训。认真制定全年培训计划,按照“高、新、严、实、细”和审计干部价值观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干部的政治素质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参加审计署、审计厅组织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房、扶贫、投资等视频业务培训8次,组织为期3天的全市审计干部集中整训培训班1期,输送1名年轻审计干部参加审计署西安特派办为期1年的以审代培工作。公开招录1名审计干部,积极营造利于年轻干部成长的宽松环境。二是注意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领导宣讲与集中讨论相结合,讲解理论与制作业务规范相结合,审计干部之间交流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领会,加强全体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促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九、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在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执法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认识到,还存在三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新形势下审计开拓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服务政府治理的建设性作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科学审计理念以及审计制度规范的执行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在审计队伍建设方面,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审计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改革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研究并予以改进。

十、2019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我市“七五”普法规划、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不断增强审计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完善法制建设,促进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以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后续监督为基础,继续完善审计自身配套制度建设和审计系统法制监督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落实执法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落实审计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加快建设新中卫作出新贡献。


中卫市审计局     

2018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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