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及《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审社发〔2020〕93号)要求,中卫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20年度医疗保险基金(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海原县。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下同)收入3.08亿元,支出2.59亿元;个人账户收入1.24亿元,支出1.06亿元,累计结存1.18亿元。海原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下同)收入1.33亿元,支出0.70亿元,累计结存1.72亿元;个人账户收入0.56亿元,支出0.42亿元,累计结存0.69亿元。
2020年,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3亿元,支出2.62亿元,累计结存1.6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845元,人均财政补助550元。海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1亿元,支出2.72亿元,累计结存3.4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335元,人均财政补助556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79万人,实际缴费人数5.36万人。海原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84万人,实际缴费人数1.33万人。
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4.54万人,实际缴费人数33.29万人。海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59万人,实际缴费人数37.59万人。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医保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医疗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医疗保障管理不断完善,医保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市医保局存在特困低保人员未参保、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医保待遇、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定点医疗机构拖欠供应商货款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医保局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除定点医疗机构拖欠供应商货款的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他全部整改完成。
中卫市审计局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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