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12/2021-0109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08月0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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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分局、科(室)、站、队: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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