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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卫市2022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1012/2022-01157 文号 卫环发〔2022〕30号 生成日期 2022年04月24日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中宁县分局,工业园区分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布2022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宁环发〔2022〕21号),确定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为中卫市2022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

请按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各项工作,按期完成清洁生产工作任务。


附件:关于公布2022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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