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水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市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卫水发〔2023〕36号各县(区)水务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防汛责任制,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落实2023年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责任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全市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按照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县(区)主管部门及负责人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督促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附件:1.中卫市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防汛责任人统计表
中卫市水务局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