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丁建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激发我市农业节水动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3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1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我局坚决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印发《2022年中卫市水量调度方案》,合理调配自治区2022年分配中卫市的14.761亿立方米取水指标,其中:沙坡头区6.118亿立方米,中宁县7.252亿立方米,海原县1.391亿立方米;生活用水0.689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52亿立方米,农业用水12.890亿立方米,河湖湿地生态补水0.662亿立方米。将取水指标合理细分到各县(区)、各行业,进一步强化了计划管理和生态调度,在充分考虑节水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活和生产用水,全力保障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河道外主要河湖、湿地等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补水力度,用足用够分配生态水量,努力扩大生态环境效益。同时,按照取水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用水权改革确权工作进展,下达了2022年第一、二批用水单位(个人)取用水计划,下达计划用水量为5704.72万立方米,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用水规划,加强了计划用水管理,督导各用水户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杜绝超计划用水,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
自用水权改革各项工作启动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突出精准确权,重点抓好农业、工业用水权核定,合理配置水资源,坚持资源有价、使用有偿,推动用水权商品化,实行用水单位有偿取得用水权,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全市共核定农业确权面积217.48万亩,取水总量8.0751亿立方米,确权水量6.7626亿立方米;核定406户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用水权确权水量1539.12万立方米;核定263家工业企业用水权确权水量5039.46万立方米。共颁发工农业用水权证、取水许可证659本,收取工业用水权有偿使用费1958.65万元,各用水户、用水企业节水意识显著增强,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各县(区)按照《宁夏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卫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已印发执行新的农业水价方案,推进农业灌溉定额内优惠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按照以水定产的原则,以定额为标准,结合多年实际用水量,科学配置年度农业灌溉用水指标,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加价标准、计费周期和收取方式;对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制度,超定额用水部分按终端水价的一定比例累计加征水费。建立农业用水精准明补和节水奖励机制,同时,各县(区)共建立基层水利服务组织36个,配置服务人员820余人,按照统一征收,分级管理的原则,将末级渠系水费交由同级财政管理,对骨干工程以下定额内用水水费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由同级财政对工程管理单位、农民用水组织和规模经营主体、种粮户、养殖户等用水户定额内用水水费进行补贴,超定额用水水费不予补贴;在提高农业用水价格、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对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等实现农业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进一步调动了农户节水的积极性,激发了农业节水动力,促进农业用水压减,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打下基础,有力推动水资源利用由低效粗放向高效集约节约利用转变。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卫市水务局 0955-7067255
中卫市水务局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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