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参与线上保供企业进行配送费奖补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中卫市支持扩大消费2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卫政办规发〔2022〕4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市“8·0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与线上保供和配送生活物资类商品的企业进行配送费用奖补,现通知如下:
一、条件要求
入驻中卫电商谷并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下单并配送的重点保供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近半年来未受到行政处罚的);8月4日-10日线上保供累计配送量达500单以上的企业或个体,服务社区3个以上,服务覆盖群体2000人以上。
二、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6日-26日
三、奖补标准
按照《中卫市支持扩大消费22条政策措施》(卫政办规发〔2022〕4号)第十七条“促进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中,给予疫情防控常态化企业配送生活物资类商品客单价满100元以上或生活必需品66元蔬菜大礼包,给予配送费3元/单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奖补资金申请报告(疫情期间配送工作情况);
(二)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账户信息、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来无行政处罚证明材料等;
(三)疫情防控期间配送单量、销售额统计报表及相关印证图片资料;
(四)企业线上销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销售汇总清单或后台数据截图);
(五)企业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预案并落实的证明材料。
(六)第三方审核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印证材料。
企业提交的资料必须做到单证、票据相符,所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发现企业利用虚假材料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列入商务领域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受理该企业任何资金项目申报。
联系人:南克博 联系电话(传真):0955-7068880
电子邮箱:279489015@qq.com
中卫市商务局
2022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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