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中卫老字号”名单的通知
卫商发〔2022〕92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促进“宁夏老字号”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商规发﹝2018﹞3号)、《关于印发“宁夏老字号”认定规范的通知》(宁商发〔2018〕122号)以及《自治区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商发〔2022〕33号),通过县(区)推荐、现场核查,市商务局组织评审会审定,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第二批“中卫老字号”名单如下:
海原县关桥香水梨专业合作社
沙坡恋(宁夏)醋业有限公司
中宁县菜根香饭馆
宁夏印象中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卫市文化旅游广场(有限公司)
经中卫市商务局第30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以上5家“中卫老字号”企业奖励资金各19680元,牌匾由市商务局统一制作发放。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管理和宣传推广,各相关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好行业示范引领作用。
中卫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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