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24/2021-00117 | 文号 | 卫统发〔2021〕14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08月31日 |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市统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沙坡头区“四上”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压紧压实统计调查单位依法统计责任,不断营造“诚信统计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诚信统计承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诺对象
沙坡头区“四上”企业。
二、承诺内容和方式
企业以诚信统计承诺书(见附件1)的书面形式公开作出承诺,每年承诺一次。请各企业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承诺书报送市局各相关科室(中心)。
三、工作要求
企业诚信统计承诺工作是推进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措施,也是企业申请统计诚信单位的必备条件。各统计调查单位要准确、完整、及时填报《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不得编造虚假信息。
联系人:李永梅 联系电话:0955-7068673
附件: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
中卫市统计局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下载:
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
邮编:755000
网站标识码:6405000006
备案:宁ICP备06001162号-1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