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24/2021-0016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11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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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市统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统计局,各联网直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市统计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事前谋划。为使统计执法检查开好局、起好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市统计局年初制定了《2021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明确了2021年开展“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任务。8月份,印发了《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形成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执法监督科牵头、各科室及县(区)统计局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采取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内建筑业、房地产等专业等10个专业共36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二是统筹推进集中检查。8月19日,市统计局组织召开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安排部署会议,专题研究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了《行政处罚法》《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执法检查工作流程。8月23日至9月2日,市统计局抽调的11名执法人员和4名业务熟练的专业人员分三个执法检查小组对沙坡头区、中宁县和海原县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操作程序,首先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执法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的内容和范围、检查方式、有关要求,检查过程中坚持两人持证、亮证执法,明确告知检查对象权力、义务及相应法律责任,仔细查看企业生产台账、财务报表及各项发票、入库单、出库单等原始凭证,比对上报数与检查数是否一致,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如实填写统计执法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检查结果经检查企业法人和统计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带回。
三是依法处理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由执法监督科统一收集整理,对执法案卷进行整理归档,汇总执法检查结果,及时报局内会议研究决定,对基础工作完善、数据质量较高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违法数额较低、违法情节较轻的企业做好业务指导,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落实到位;对违法数额较高的企业,依法进行立案处理,坚决纠正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二、检查处理结果
对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基础建设较好的5家企业予以表扬,分别为:宁夏昊丰伟业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鑫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卫市金汇丰源冶金炉料销售有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和中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对违法数额较低、违法情节较轻的10家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分别为:宁夏三元中泰冶金有限公司、宁夏胜金水泥有限公司、宁夏天源电力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宁夏江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源乡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恒辰世纪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宁夏圣特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海原县泰丰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和海原县新希望牧业有限公司。对于以上10家企业,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全部整改到位。
对依法予以立案的4家企业进行查处,分别为:宁夏丰源宏建钙业有限公司、宁夏中卫新唐新能源有限公司、佳钰(宁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宁分公司和宁夏嘉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上4家立案查处的企业,在责令整改的同时依法均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取得成效
从检查情况来看,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明显增强,没有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现象,企业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增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增强。随着全市统计法治监督力度的持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增强,依法统计深入人心,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升,能够按照《统计法》要求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相对稳定且高素质的专(兼)职统计人员。执法检查环节,各企业积极配合统计执法检查,如实回答询问、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执法人员现场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市、县(区)统计局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和《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不断夯实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所有企业均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进一步规范了统计工作流程,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绝大多数企业建立了统计报表报送制度,数据采集、审核、质量评估制度,资料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从统计数据检查情况来看,全市统计调查对象以调查制度为根本遵循,不断加强方法制度和《统计法》学习,规范整理留存原始凭证等源头数据资料,能够明确报表数据来源、统计口径和上报方式,大部分企业能如实地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填报数据,做到数出有源、有据可查,执法检查的上报数据与检查数据保持一致,数据来源可靠、数据质量真实可信。
四、存在问题
一是统计基层基础仍然较为薄弱。个别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支持力度不强,认为统计工作是简单的进行数据收集和汇总,配备临时人员兼职统计工作,且变动频繁,未严格履行统计交接手续,统计资料交接存在断档,个别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较差,统计基础工作不牢,未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未建立完善的原始记录,档案管理不规范,出现断档、缺失统计资料的现象。
二是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个别统计人员兼职过多,不能充分适应统计工作新任务新要求,疲于应付、被动工作的现象比较突出。个别企业统计人员因自身原因或更换频繁,不能够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填报统计数据,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到位,填报口径不完整、不准确,造成统计数据偏差。
三是统计机构业务指导亟需加强。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县区统计机构专业人员还没有深刻认识到当前新形势下做好统计工作的严峻性,对统计方法制度的学习不深入,对企业统计人员的指导、培训不及时不到位,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不经常,执法监督走形式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很大程度上造成统计上报数据质量隐患。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统计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是各界党政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谋和助手。企业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责任担当,设立或指定相应部门负责统计工作,明确分管统计工作负责人和统计工作分管负责人,组织协调本单位统计工作,配备适量且相对稳定的高素质专(兼)职统计人员,做到统计机构健全、分管领导明确、统计人员稳定,确保统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是提升综合素质,强化基础建设。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完善统计岗位责任、统计数据采集、统计数据报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统计数据质量全过程管控、统计资料管理等制度,并指导监督落实到位。要重视对统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优化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明确统计责任,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信息化手段加强基础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执法检查与数据核查力度。各县(区)统计局要加强统计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统计报表制度各项内容和要求,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强化统计基础数据核查力度,明确核查内容、规范核查方法、细化责任分工,加大数据审核查询频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认真扎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将统计监督贯穿于整个统计工作流程中,严肃查处违法干预统计数据行为,严格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严格监督检查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情况,不断压紧压实统计防惩责任,切实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中卫市统计局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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