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号 有效性 责任部门 发布日期
中卫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卫乡振规发〔2021〕1号 有效 市乡村振兴局 2021-08-23

主办:中卫市人民政府

承办: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支持IPV6

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 邮编:755000 网站标识码:6405000006 备案:宁ICP备06001162号-1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