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27/2022-0000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01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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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市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有效 |
2021年,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卫市严格落实“四不摘”政策,印发《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工作的通知》,市乡村振兴局、金融工作局和银行金融机构通力协作,全力配合,多举措积极落实脱贫户小额信贷政策,为脱贫户铺就脱贫致富路。
坚持宣传政策。充分利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宣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切实将“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执行市场报价PLR利率、财政贴息和必须用于产业发展”的政策要点向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讲清楚,大大提高了脱贫户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获贷率。
坚持风险防范。全市筹资2.23亿元以县区设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明确风险补偿风启动条件及程序,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解决了合作银行放贷的后顾之忧。
坚持精准发放。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合作银行精准摸清脱贫户贷款需求,指导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将贷款用于种植、养殖和三产业发展,让小额信贷成为助力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积极发展生产的重要动能。
坚持贴息公开。坚持“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的原则,每季度由合作银行将脱贫户归还利息花名册向部门或镇(乡)提供,经审核公示后再将贴息资金打入脱贫户贷款账户,极大提升了脱贫户的信用等级,净化了信用环境,增强了脱贫户发展产业的信心。
截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为符合条件的户和三类监测对象发放小额信贷11.07亿元22826户,存量贷款余额12.08亿元24755户,贷款覆盖率64%,落实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3869.13万元。脱贫户小额信贷政策的有力落实,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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