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27/2022-0000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04月0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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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市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进一步加强对“乡村救助保”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区“乡村救助保”工作进展情况,扎实做好保险政策指导工作,3月9日至11日,市乡村振兴局组织业务骨干到两县一区开展工作督导。
督导组通过查阅主管部门、保险公司档案资料、访谈乡镇干部、实地走访部分农户的方式,对“乡村救助保”总体运行情况,主管部门、乡村两级监督管理情况,保险公司工作流程,救助对象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将及时向相关部门、乡镇进行书面反馈,并提出工作建议,确保“乡村救助保险”救助对象精准,救助资金发放准确,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质量。
“乡村救助保”自2020年实施以来,全市共审核发放救助金170户196.64万元,其中:因病救助154人190.76万元,因学救助15人3.35万元,因灾救助1人2.53万元。“乡村救助保”瞄准农村中有返贫致贫风险人群,抓住因病、因学、因灾、因事故等可能致贫返贫关键因素,通过自上而下监测、自下而上申报相结合的机制渠道,采取逐户核实的方式,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实现应救必救应帮尽帮,切实为困难群体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增加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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