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中卫市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业务指导下,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普法用法计划,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会议,“学习强国”、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宁夏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学习平台,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2022年,党委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4次,组织《安全生产法》《民法典》《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学习5次,其他法律学习7次,干部理论学习学法35次,通过自学、集中学习、参加培训等种类形式,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把手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总体部署、明确工作要求,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人员及职责分工,设立法制审核科室,专门负责法制审核工作。2022年,党委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制定印发了《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应急管理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工作要点》《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文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重点任务、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将法治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每年进行述职;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和考试,3名执法人员新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印发了《中卫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组建了中卫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编制7人,建立了支队工作职责和支队长、副支队长、工作人员等职责,明确了行政科室与执法支队案件立案、查处内部移交等相关制度规定;为26名执法人员配备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断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2022年确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2项,分别是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关闭、取缔监管行业领域工矿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在党委会进行研究,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2021年查处较大事故1起,2022年提级调查处理事故2起。二是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2020年以来,我局办理的19件行政处罚案件,未发生需行政听证、复议、诉讼的相关情况。三是动态调查权力清单。根据应急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及本级权力清单调整要求,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增加行政处罚3项,取消行政确认1项,调整后权力清单214项。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压缩72项事项办理时间,精简覆盖率达96%,所有安全生产许可时间全部压缩到50%以内,部分项目压缩到30%以内,32项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当日办结,现共有即办件55件,占比达73.33%;精简41个事项办理环节,精简覆盖率达54.6%,最大压缩2个办理环节;精简30个事项申请材料,精简覆盖率达40%;不见面事项73件,占比达97.33%。
四、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一是加大公示力度。在宁夏十公示平台将我局行政许可、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2022年,公开行政处罚信息9件,行政许可35件。二是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运用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等现代技术手段,以文字、图像等记录方式加强对执法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记录,确保执法活动依法进行、有据可查,文字信息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音视频记录占执法检查的82%,存储各类音视频资料82GB。三是加强法制审核。积极落实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法制审核领导小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5名,助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行政处罚案件均交由法制科进行审核、法制审核小组集体审核,必要时提请党委会集体研究以及提请司法部门参与审查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执法文书,并就行政处罚程序和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办效率和质量,为我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提供了保障。
五、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公开执法主体,接受群众监督。对执法主体清单、执法人员清单和职责、权限、救济渠道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在政府网站全面进行公开,监督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责依纪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二是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编制了《中卫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并坚持全面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2022年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11家次,开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1757份,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1976项,行政处罚32次,处罚罚款330.63万元,报送典型案例41个,查处了一批安全隐患,有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建立了中卫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应急管理等部门间沟通协调、工作联络,及时移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和线索信息,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刚性,形成快捷高效的制止和打击安全生产领域涉嫌犯罪活动的工作机制。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党政齐抓共管。提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实施意见》,细化了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实行党政责任落实量化管理,得到自治区安委办推广肯定。制定了《市委领导干部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二是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了《中卫市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理清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杜绝安全监管责任“空位”“失位”现象。三是靠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试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七、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学习教育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发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光盘68张,发放《安全生产法》读本400本,提请市委、市政府,在常委会、常务会上进行观看,组织各县(区)、各部门、重点企业观看500余场次。组织开展了广场宣传文艺演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摆放宣传展板122块,现场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横幅63条,组织26家企业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在中卫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防震小视频,观看人数达15万人次。二是广泛开展线下线上活动。举行防灾减灾体验培训296期,参与体验人次达到2.5万人。推出有奖问答、网上公开课等线上活动,有奖问答活动参与考试人次超2万人次,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线下活动,线上学习人数已超5万余人。三是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对《民法典》进行了学习,开展了《民法典》专题讲座;发放《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宣传单》《民法典核心要点宣传单》《民法典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宣传单》600余份。四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线上专题培训。对市、县(区)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市、县(区)应急系统全体干部,100家重点企业负责人等360余人,进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内容的线上培训。
2022年,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专业法律人才欠缺、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23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构建依法行政的应急管理治理体系,不断深入推进应急普法,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推动公正公开公平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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