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黄河中卫段防凌 工作的通知
卫安办发〔2019〕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防凌工作的通知》(国汛办电〔2019〕85号)《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黄河宁夏段防凌工作的通知》(宁应急指办发〔2019〕1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黄河中卫段防凌工作,确保我市河段防凌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压实防凌责任
2019至2020年度防凌工作的目标是立足于防御黄河历史上最严重凌汛,黄河流经我市两个县区,确保黄河防凌安全是今冬的重大责任。沿黄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认识黄河防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切不可盲目乐观,更不可存有侥幸心理,要高度警惕,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提高应对极端天气的能力,始终绷紧防凌工作弦。沿黄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凌责任制,认真总结近年来防凌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对重要河段、重点部位、重要工作环节要包干负责,认真分解落实防凌责任,确保防凌措施和责任层层落实,同时要加强防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防汛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做好防凌工作,确保行凌畅通
沿黄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防凌抢险准备工作,做到领导、队伍、物资、预案、措施全面落实。水务部门要监督指导各县(区)对防凌重点河段、重要控导工程、险工险段、部分易发生渗漏、冲淘的河段做到不间断巡查,确保一旦有险情能及时发现,及时抢护。交通和水务部门要加强公路施工栈桥、沿河浮桥的管理工作,及时督促拆除阻凌建筑物。其他有关单位要加强行业内涉河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的隐患排查工作。
应急、水务、消防救援支队和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等防凌重点部门及单位要强化相互间信息共享,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确保沟通及时,保障有力,加强防凌技术保障和抢险技术支撑,全面落实装备物资调度和通讯联络保障手段,保证发生险情时,及时到位投入抢险。
三、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值班制度
凌汛期间,气象和水文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和凌情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关键时期要加密测报,掌握凌情的最新动态,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为防凌决策和指挥调度提供科学依据。各级指挥部门要结合河道和防洪工程实际,督促指导河道管理单位加强河道和工程运行状况监测,及时反馈监测信息,开展突发凌汛险情处置。应急和水务部门要认真做好防凌值班值守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准确上传下达各类凌情信息。
沿黄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凌工作,提前进行安排部署,将责任明确到人,认真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各项防凌工作。市安委办将在凌汛期间,对沿黄各县(区)黄河防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我市黄河防凌安全。
中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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