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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

2022-11-29 来源: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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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管理,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推动医保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医保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通过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保行政执法工作。

规范行政处罚。一是规范立案标准。医保部门凡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投诉、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等违反医保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对认为需要作出医保行政处罚的应填写《案件来源登记表》《立案审批表》。二是规范查处程序。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医保行政处罚案件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向当事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格执行回避、送达等相关程序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根据规定应当举行听证的,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三是规范案件裁量。医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试行)》(宁医保规发〔2022〕1号)。四是规范执法案卷。医保部门要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强化案件移送。医保部门要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对涉及相关部门职责权限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或者商请联合查处。对查实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等手段,严肃查处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提升惩处威慑力。

执行三项制度。医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归档管理工作,做到“一案一卷”、资料详实、整理有序,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和案卷制作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医保部门要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系统执法人员培训,积极学习医保法律法规知识、医保执法程序、医保执法案例等内容,牢固树立坚守红线、底线意识,做到坚持底线、不越红线,全力提高医保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坚持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的医保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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